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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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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》投稿须知
1.1 文稿应具有科学性、逻辑性、先进性和实用性;材料翔实、数据可信、文字精炼、

《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》封面
重点突出、层次分明、图表规范、标点正确。论著、综述类文稿一般限4000字以内(包括中英文摘要、图表、参考文献等),其他文章不超过3000字。短文一般以500~1000字为宜。论著类文稿还应有400字以内的结构式摘要(包括研究目的、方法、结果和结论)和3~8个关键词以及与之相应的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。
1.2 医学名词以1989年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《医学名词》为准。简化字按国务院1986年10月25日公布的《简化字总表》的规定书写。量和单位应严格执行GB3100~3103~93规定的名称、符号和书写规则。文内数字用阿拉伯数字。
1.3 正文中的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;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“.”相隔, 末位数字后不加标点,如“1”,“1.1”,“1.1.1”等;各层次的序号均左顶格起排,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。
1.4 图表力求少而精、切忌与文字内容重复。表一律采用“三线表”式,并置入文内相应处。线条图请用微机绘制,并在图下注明图序、图题、图注,并表明图中的全部文字及符号。照片必须图像清晰、层次分明、背面用铅笔注明图序、图题、方向和作者姓名。文中置相片处应贴上照片的复印件或草图,图下注明图序、图题及图注。
1.5 参考文献应为作者亲自阅读过的、最主要的、正式发表的文献。一般论著限10篇以内,综述限20篇以内。文内引用处根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,并用方括号括起来采用上标标注,再在文末参考文献表中依次列出。参考文献表中的作者不超过3位时全部列出;超过3位时,只列前3位,后面加“等”字或相应的外文(如英文加“et al,日文加“他”)。